安全生產離不開人,而容易犯錯誤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弱點。墨菲定律告訴我們,做任何一件事情,如果客觀上存在著一種錯誤的做法,或者存在著發生某種事故的可能性,不管發生的可能性有多小,當重復去做這件事時,事故總會在某一時刻發生。今年以來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奪走了很多人的生命,令人為之惋惜。
當預防措施還不能在絕對程度上杜絕和消除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時,佩戴個體防護裝備就成為防御外來傷害、保證個人安全和健康的主要手段之一,其中就包括防護服。
為了減少事故對人的傷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防護服),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市場上有很多個體防護裝備(以往稱勞動防護用品),是以保護勞動者安全和健康為目的,并直接與人體接觸的裝備或者用品。大多數勞保用品都是直接配帶在職工身上,比如手套,頭盔,防護服等。少了這些防護,身體就與危險直接接觸了,所以勞保用品是職工安全的最后一道措施。
生產作業人員在勞動生產過程中應按規定穿戴防護裝備(包括但不僅限于防護服),這既是安全生產的需要,也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勞動者生命安全的重視。發放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安全、健康的一項預防性輔助措施,企業必須按照勞動條件發放。哪些工作需要發放防護服呢?包括井下作業;有強烈輻射,燒灼危險的作業,比如煉鋼工人、鍋爐工;有刺割、絞輾危險或嚴重磨損而可能引起外傷的作業;接觸有毒、有放射性質,對皮膚有感染的作業;接觸有腐蝕物質的作業;在嚴寒地區冬季經常從事野外露天作業而自備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種及經常從事低溫作業的工種才能發給防寒服裝。
全國著名工裝企業、防護科技領域的先行者——沃克迪威提醒企業管理層和企業員工,在工作期間必須穿戴個人防護裝備,關鍵時候可能救員工一命,千萬馬虎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