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樹立企業良好的整體形象,規范員工的統一著裝,因此對公司工作服的領用、著裝和日常管理做出如下規定:
一、工作服的發放:
1、數量:原則上每位員工根據季節發放的工作服為春季、夏季各兩套,實施發一備一,以臟換凈,以一換一的換洗制度。
2、建立管理臺帳,實行工作服卡制,同時在卡上標明員工的姓名、性別、部門、崗位、編號、工作服的價值和領用時間等。
3、規格:工作服和大小尺碼由承制商根據員工的身形量身而定。
4、發放工作服時,由各部門依據人數提出領用申請并經部門主管確認。新員工領用工作服以入職通知書和押金收據為依據,領用時交押金 元,領用后在工作服發放登記表上登記簽字。員工因個人原因丟失或污損,應根據具體情況照價賠償。員工因職務變動或辭、離職應如數上繳工作服,確定無人為損壞,公司退還押金。
二、工作服著裝規定:
1、穿著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形象,必須保持工作服干凈、整潔。如有臟亂、破損等情況一經發現應根據規定予以處罰。
2、工作服僅限于工作期間穿著。
3、工作服款式、標識為公司統一制定,各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違規者一經發現將視情節予以處罰。
4、 工作服的換洗根據不同的級別、崗位和工作服的面料區別對待。
具體規定如下:
1)外裝:公司經理、部門主管、前臺文員、管家、會所人員套裝一月一換;安保半月一換;工程人員、綠化保潔人員一周一換。
2)襯衫:夏季三天一換,冬季一周一換。
3)春季工作服外裝由公司負責統一送洗,襯衫由個人自行洗滌。
三、工作服換季:
春、夏季工作服換裝時間原則上確定為五月二十日左右,具體更換時間由行政人事部視天氣情況另行通知。